一、事项名称: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二、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建档案馆
责任股室:档案室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2.监理文件;
3.施工文件;
4.竣工验收文件;
5.竣工图;
6.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资料不齐全,整理不规范等。
六、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13907970816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2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住建局办公室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阳明北路286号住建局507办公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0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