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信丰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管理
二、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三、设定依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赣府厅发[2007]61号)规范性文件,第三条 、第七条:“第三条 省住建厅负责全省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工作。市、县房地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公房管理服务股;
五、受理条件
依职权要求,无受理条件。
六、申请材料
1. 户口本复印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土地证复印件;
4. 房产证复印件;
5.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6. 不动产购置发票复印件;
7. 缴清按揭贷款相关证明;
8. 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不动产窗口查询);
9. 不动产购置发票复印件;
10. 契税完税证明;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四楼(原房产管理局大楼)
【办理窗口】赣州市信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四楼(原房产管理局大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97-7101028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无
承诺办结期限:无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1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住建局办公室。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阳明北路286号住建局507办公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