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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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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26号)和《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赣市发〔20227号)精神,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和赣州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实施美丽信丰建设行动,全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信丰板块、革命老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为全面建设美丽江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2025年,全县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2%。地表水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在100%。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有序开展碳达峰行动。将碳达峰工作纳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布局,编制我县碳达峰方案,构建碳达峰1+N”政策体系。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进重点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高新区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建立健全高能耗、高排放“两高”项目管理体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化改造。引导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到2025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下降率达到省、市下达目标任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45%50%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技局

(三)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全县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市下达目标任务,推动清洁能源替代,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车辆使用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和水路运输比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广泛开展绿色创建行动,争创绿色出行城市。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住建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邮政集团公司信丰分公司

三、深入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

(六)加强臭氧污染防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推进园区升级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溶剂型工业涂料等清洁原料替代工程。〔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四尘”管控。开展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工业堆场扬尘深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率,推动渣土车实行全密闭运输,加强工业堆场精细管控。〔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信丰分中心

(八)强化“三烟”管控。开展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硝烟、秸秆焚烧烟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日常检查和执法,提升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和运行率,确保县城建成区基本实现“零燃放”,加大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管控力度。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九)强化“三气”管控。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和燃煤锅炉废气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治理力度,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依法严把审批关,巩固燃煤锅炉治理成效。〔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四、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

(十)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加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应急或备用水源建设。基本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和排查整治任务,逐步推进村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

(十一)持续提升污水治理水平。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有序推进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推动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实施开发区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处理整治行动,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十二)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县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20226 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到2025年,全县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水利局、信丰生态环境局

(十三)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分期分批分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总磷等污染物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强化桃江、东河、西河等水系生态保护修复。赣江干流二级支流桃江(信丰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强化联合监管,推进船舶污染物闭环管理。巩固提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强化河(湖)长制,开展幸福河湖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深入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

(十四)推进耕地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开展耕地污染成因调查,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踪机制,不断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信丰生态环境局

(十五)加强建设用地治理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和腾退地块风险管控、修复,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十六)强化地下水污染管控。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和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实施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逐步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与评价体系。〔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十七)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水平。〔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

(十八)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协同推进赣州“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无废城市”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六、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十九)加强种植养殖业污染防治。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调查统计。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推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构建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长效运行机制。支持农膜回收再利用企业和回收网点建设,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供销社

(二十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农村无害化厕所。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处理设施日常管护。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机制。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

七、系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二十二)巩固生态系统质量。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开展国土空间绿化行动,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和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四化”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严控湿地开发利用。科学推进水土流失和崩岗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水土保持中心

(二十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加大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力度,全力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和省级生态乡镇。到2025年,力争省级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达到可喜成绩,省级生态乡镇突破12。〔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林业局

(二十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2025年,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稳定保持在16万亩以上。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二十五)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迁徙通道保护修复,开展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协调机制。2025年,全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六)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矿山开采生态修复责任,推广废弃矿山修复经验。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水土保持中心

八、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

(二十七)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方面的应用。加强重点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分类分级管控,完成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重点区域重金属减排。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严格执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

(二十八)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完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鼓励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

(二十九)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强化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严格核技术利用项目行政许可。健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制度。加强核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县工信局

九、创新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十)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坚决落实规划制定的《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大城建环资委、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三十一)加快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全面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健全林业碳汇实现机制。推进全县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积极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完善绿色金融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

(三十二)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力度。重点保障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强化支出责任。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常态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信丰生态环境局

(三十三)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健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区域流域联合交叉执法。继续推进“数字环保”项目建设,建成全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

十、强化工作措施保障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分工协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丰生态环境局要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调度评估。〔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信丰生态环境局

(三十五)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下沉,在乡镇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网络队伍,形成县乡村三级协同攻坚体系。将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网格员奖励激励机制,保障机构和队伍正常运转。〔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

(三十六)落实督查考核。落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督查和成效考核,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加强对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督促。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

(三十七)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全面落地见效。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保障监测、执法装备,完成信丰生态环境局环境检测检验资质认证。责任单位:信丰生态环境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附件:新“八大标志性战役30 个专项行动

附件

“八大标志性战役 30 个专项行动

一、绿色低碳发展攻坚战(县发改委)

1.遏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专项行动

2.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行动

3.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

4.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

二、蓝天提升攻坚战(信丰生态环境局)

1.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

2.“四尘”(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工业堆场扬尘)深入整治专项行动

3.“三烟”(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硝烟、秸秆焚烧烟)深入整治专项行动

4.三气”(工业企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燃煤锅炉废气)深入整治专项行动

三、碧水提升攻坚战(信丰生态环境局)

1.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

2.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

3.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

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

四、净土提升攻坚战(信丰生态环境局)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

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

3.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

4.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提升专项行动

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农业农村局)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2.农药化肥减量化专项行动

3.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4.农村生活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六、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县自然资源局)

1.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2.自然保护区保护专项行动

3.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与水生生物保护专项行动

4.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专项行动

七、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县水利局)

1.赣江干流二级支流桃江(信丰段)总磷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

2.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

3.水上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4.河道采砂整治专项行动

八、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攻坚战(信丰生态环境局)

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专项行动

2.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