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镇2024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为扎实推进我镇烟叶生产工作,实现全镇烟草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提质量、显特色、增效益”的总体要求,以“烟区稳、烟田优、烟叶强、烟农富”为主线,稳控种植规模,创新生产组织方式,规范生产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我镇烟叶生产水平,推动烟叶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镇计划种植3632亩,力争收购烟叶100万斤,平均亩产量达265斤以上,上等烟比例达到7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合理规划烟叶种植区域。各村(居)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宜烟田面积和分布情况。鼓励村组、合作社采取转包、互换、租赁等土地流转办法,统一调整给种烟户,解决烟农租田难的问题。合理规划粮食与烟叶种植区域,按照烟叶合同面积1:1分配烟农早稻种植面积,发挥正平本地优势,鼓励开发旱地种植烟叶,建设一批优质旱地烟特色基地。
(二)大力发展基本烟农。各村(居)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进行宣传发动,帮助烟农算好经济账,增强烟农种烟信心,巩固一批以烟为生的本地职业烟农;要积极做好动员、引导工作,大力宣传依靠种烟致富的先进典型,培育发展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年轻烟农;认真组织烟农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切实提高科技种烟水平。
(三)引导适度规模种植。要按照“优化区域、优化地块、优化农户”的原则,以村组为单位统一规划烟田,鼓励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对烟农择优承包,促进田地向种烟能手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要重点扶持发展种植规模在20亩左右的种植户,适度鼓励发展40亩左右的小农场式种烟户。
(四)严格落实标准化技术。要加大标准化生产力度,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全面提高烟叶种植烘烤水平,促进烟农增收。一要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通过政策、考核等方式引导深翻冻土、壮苗培育、平衡施肥、适时移栽、科学打顶、采收烘烤、病虫防治、分级保管等关键技术措施落实。二要把握好烟叶生产时令节气,确保按计划面积播足烟苗,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面积落实、冬翻晒土和起垄施肥工作,在2024年2月29日完成烟苗大田移栽,在烟苗移栽大田后80天内全面开始下部烟采收烘烤。
(五)创新组织管理方式。一要加强合作社建设。要在土地流转、资源配置、规范管理等方面指导、扶持好合作社的长远发展,要指导合作社开展专业化服务,充分利用闲置烤房、育苗工场、农机等开展非烟经营,提升合作社活力,增强合作社再生能力。二要推行烟农考核管理模式,烟站要充分用好烟农考核扶持管理措施,提高烟农科技兴烟意识,切实提高重点技术落实到位率。
(六)加强基础设施管护。一是要加强建成项目管护,发挥烟基工程的效用。二是重点抓好集中育苗大棚的管护,确保设施设备要管护到位,全面实现全镇集约化育苗。三是大力引进烟草农机具,围绕“减工降本”推动烟叶机械化进程。四是各村要加强烤房及设备的管护,各村烟税返还和奖励资金20%用于烤房维修和烟水配套项目的日常维护,各村烟税的10%预备作为本年度的烟叶产业发展基金。
(七)发挥政策保障作用。各村(居)要持续加大对烟叶生产扶持和奖励资金的投入,鼓励和调动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促进烟叶面积的巩固和发展。要支持鼓励烟农投保烟叶种植保险,烟站要协同保险公司及时落实理赔程序,降低烟农生产风险,保障烟叶产业稳定发展。
四、政策保障
(一)奖励措施:
1.烟税返还:完成收购任务的村或完成10万斤以上村,按0.6元/斤奖补;完成收购量90%以上的,按0.4元每斤奖补;完成收购量90%以下(不含90%)的,按0.2元每斤奖补。各村可按最高30%的比例奖励给村组干部、烟农等烟叶生产有功人员。
2.对先进村的奖励:收购量在10万斤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2万元;8万斤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1.5万元;5万斤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斤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0.5万元。各村可按最高50%的比例奖励给村组干部等烟叶生产有功人员。
3.对镇干部的奖励:实行驻村领导负责制,按各帮扶干部对接烟农烟叶收购完成比例和全程(田块落实、定植品种、烘烤、分级和收购等)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奖励。每名干部奖励基数为3000元。
4.烟叶种植大户奖励:对按要求种植云烟87品种,完成计划合同收购量的烟农,按交烟数量,前10名的烟农各奖励2000元。
5.烟叶质量奖励:对按要求种植云烟87品种,完成计划合同收购量,交烟数量在0.5万斤以上,且均价在前10名的烟农(原则上与烟叶种植大户奖励不重复),各奖励2000元。
6.对镇烟草站的奖励:完成县下达镇烟叶收购任务按8元/担进行奖励,未完成按6元/担进行奖励。
(二)扶持措施:
规模化种植扶持:流转土地5年以上,且规模化成片种植200亩以上的烟叶基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对村组烟叶基地设施改造提供资金扶持。
跨村烤烟扶持:由镇烟站统一安排烤房给烟农烤烟,对需要跨村烤烟的烟农按跨村烘干有效数量按0.2/斤进行运输补贴扶持。
(三)处罚措施:
1.走私处罚:发现烟农有走私烟叶行为的,取消该烟农所有奖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给予处罚。
2.种植品种处罚:根据上级种植安排,统一种植云烟87,对种植云烟87以外品种的,各村(居)要严格把关,不得分配烤房,烟站不予收购,同时对责任村(居)和责任干部的绩效考核进行扣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未完成任务处罚:对完成任务数80%以下的村处罚5000元,同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中扣分。
4.早稻配种处罚:根据配比1:1种植早稻面积落实情况兑现镇级层面给予的烟叶扶持奖补政策,未完成种植面积的取消镇级层面所有烟叶奖补政策。
烤房由镇、烟站进行统一调配、安排,各村居、烟农不得阻挠,不得收取烟农的相关费用,未签订合同、未按规定品种种植的烟农不得使用烤房,否则将视情况采取相关惩罚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尤其是支部书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发挥主体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完成烟叶生产任务,为我镇烟叶生产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稳定烟农信心,强化面积落实,提升烟叶种植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转变重收购轻生产的观念,严格落实烟叶生产目标责任制,将每个生产环节的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并根据种植节令要求狠抓序时进度,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各帮扶责任干部要协助村里做好土地流转、品种、定植、大田管理、烘烤、分级收购和打击走私等各个环节工作。烟叶生产目标任务除了按本意见进行单项考核奖惩外,同时作为各村、支部书记及责任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推进规范管理。各村要从落实面积着手,全力支持烟站规范合同签订工作,坚决制止私烟种植,严禁过量超合同面积种植烟叶行为。烟站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收购原则,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收购等级平衡、平稳。镇、村干部参与非法贩烟活动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加强协调配合。烟站、镇烟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烟叶生产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狠抓整改落实。镇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为烟叶生产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