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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正平镇2024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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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镇2024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为扎实推进我镇烟叶生产工作,实现全镇烟草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提质量、显特色、增效益”的总体要求,以“烟区稳、烟田优、烟叶强、烟农富”为主线,稳控种植规模,创新生产组织方式,规范生产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我镇烟叶生产水平,推动烟叶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镇计划种植3632亩,力争收购烟叶100万斤,平均亩产量达265斤以上,上等烟比例达到7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合理规划烟叶种植区域各村(居)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宜烟田面积和分布情况。鼓励村组、合作社采取转包、互换、租赁等土地流转办法,统一调整给种烟户,解决烟农租田难的问题。合理规划粮食与烟叶种植区域,按照烟叶合同面积1:1分配烟农早稻种植面积,发挥正平本地优势,鼓励开发旱地种植烟叶,建设一批优质旱地烟特色基地

(二)大力发展基本烟农。各村(居)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进行宣传发动,帮助烟农算好经济账,增强烟农种烟信心,巩固一批以烟为生的本地职业烟农;要积极做好动员、引导工作,大力宣传依靠种烟致富的先进典型,培育发展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年轻烟农;认真组织烟农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切实提高科技种烟水平。

(三)引导适度规模种植。要按照优化区域、优化地块、优化农户的原则,以村组为单位统一规划烟田,鼓励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对烟农择优承包,促进田地向种烟能手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要重点扶持发展种植规模在20亩左右的种植户,适度鼓励发展40亩左右的小农场式种烟户。

(四)严格落实标准化技术。要加大标准化生产力度,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全面提高烟叶种植烘烤水平,促进烟农增收一要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通过政策、考核等方式引导深翻冻土、壮苗培育、平衡施肥、适时移栽、科学打顶、采收烘烤、病虫防治、分级保管等关键技术措施落实。二要把握好烟叶生产时令节气,确保按计划面积播足烟苗,在202312月30日前完成面积落实、冬翻晒土和起垄施肥工作,在20242月29日完成烟苗大田移栽,在烟苗移栽大田后80天内全面开始下部烟采收烘烤。

(五)创新组织管理方式。一要加强合作社建设。要在土地流转、资源配置、规范管理等方面指导、扶持好合作社的长远发展,要指导合作社开展专业化服务,充分利用闲置烤房、育苗工场、农机等开展非烟经营,提升合作社活力,增强合作社再生能力。二要推行烟农考核管理模式,烟站要充分用好烟农考核扶持管理措施,提高烟农科技兴烟意识,切实提高重点技术落实到位率。

(六)加强基础设施管护。一是要加强建成项目管护,发挥烟基工程的效用。二是重点抓好集中育苗大棚的管护,确保设施设备要管护到位,全面实现全镇集约化育苗。三是大力引进烟草农机具,围绕“减工降本”推动烟叶机械化进程。四是各村要加强烤房及设备的管护,各村烟税返还和奖励资金20%用于烤房维修和烟水配套项目的日常维护,各村烟税10%预备作为本年度的烟叶产业发展基金

(七)发挥政策保障作用。各村(居)要持续加大对烟叶生产扶持和奖励资金的投入,鼓励和调动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促进烟叶面积的巩固和发展。要支持鼓励烟农投保烟叶种植保险,烟站要协同保险公司及时落实理赔程序,降低烟农生产风险,保障烟叶产业稳定发展。

四、政策保障

(一)奖励措施:

1.烟税返还:完成收购任务的村或完成10万斤以上村,按0.6元/斤奖补;完成收购量90%以上的,按0.4元每斤奖补;完成收购量90%以下(不含90%)的,按0.2元每斤奖补。各村可按最高30%的比例奖励给村组干部、烟农等烟叶生产有功人员。

2.对先进村的奖励:收购量在10万斤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2万元;8万斤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1.5万元;5万斤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斤以上的村,一次性奖励0.5万元。各村可按最高50%的比例奖励给村组干部等烟叶生产有功人员。

3.对镇干部的奖励:实行驻村领导负责制,按各帮扶干部对接烟农烟叶收购完成比例和全程(田块落实、定植品种、烘烤、分级和收购等)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奖励。每名干部奖励基数为3000元。

4.烟叶种植大户奖励:对按要求种植云烟87品种,完成计划合同收购量的烟农,按交烟数量,前10名的烟农各奖励2000元。

5.烟叶质量奖励:对按要求种植云烟87品种,完成计划合同收购量,交烟数量在0.5万斤以上,且均价在前10名的烟农原则上与烟叶种植大户奖励不重复,各奖励2000元。

6.对镇烟草站的奖励:完成县下达镇烟叶收购任务按8元/担进行奖励,未完成按6元/担进行奖励。

(二)扶持措施:

规模化种植扶持:流转土地5年以上,且规模化成片种植200亩以上的烟叶基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对村组烟叶基地设施改造提供资金扶持。

跨村烤烟扶持:由镇烟站统一安排烤房给烟农烤烟,对需要跨村烤烟的烟农按跨村烘干有效数量按0.2/斤进行运输补贴扶持。

(三)处罚措施:

1.走私处罚:发现烟农有走私烟叶行为的,取消该烟农所有奖补,并按《烟草专卖法》给予处罚。

2.种植品种处罚:根据上级种植安排,统一种植云烟87,对种植云烟87以外品种的,各村(居)要严格把关,不得分配烤房,烟站不予收购,同时对责任村和责任干部的绩效考核进行扣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未完成任务处罚:对完成任务数80%以下的村处罚5000元,同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中扣分。

4.早稻配种处罚:根据配比1:1种植早稻面积落实情况兑现镇级层面给予的烟叶扶持奖补政策,未完成种植面积的取消镇级层面所有烟叶奖补政策。

烤房由镇、烟站进行统一调配、安排,各村居、烟农不得阻挠,不得收取烟农的相关费用,未签订合同、未按规定品种种植的烟农不得使用烤房,否则将视情采取相关惩罚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尤其是支部书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发挥主体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完成烟叶生产任务,为我镇烟叶生产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稳定烟农信心,强化面积落实,提升烟叶种植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转变重收购轻生产的观念,严格落实烟叶生产目标责任制,将每个生产环节的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并根据种植节令要求狠抓序时进度,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各帮扶责任干部要协助村里做好土地流转、品种、定植、大田管理、烘烤、分级收购和打击走私等各个环节工作。烟叶生产目标任务除了按本意见进行单项考核奖惩外,同时作为各村、支部书记及责任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推进规范管理。各村要从落实面积着手,全力支持烟站规范合同签订工作,坚决制止私烟种植,严禁过量超合同面积种植烟叶行为。烟站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收购原则,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收购等级平衡、平稳。镇、村干部参与非法贩烟活动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加强协调配合。烟站、镇烟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烟叶生产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狠抓整改落实。镇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为烟叶生产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