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镇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发扬“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可能做到极致”精神,织密“五张大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落实,推动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特制定本若干措施。
一、用活预警网
1.强化省级系统运用。强化江西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系统小程序的推广使用,按照《江西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系统使用规程》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到宣传推广至家家户户,镇村干部均会操作;高度重视系统推送预警对象的入户调查核实等工作,切实发挥“前哨”作用。
2.强化行业信息监测。镇乡村振兴工作站(以下简称“镇工作站”)要牵头强化民政、教育、住房、水利、医保、社保、救灾应急、就业、农经等行业站所的联席机制,每月对相关数据进行交叉比对,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推送档外“一户多人保”“一户多人残”“一户多人病”“一户多孤儿”等预警名单。镇工作站建立全镇人口数据库,实行季度更新制,动态监测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籍人口变化情况。
3.强化入户调查核实。收到上级反馈预警名单后,驻村领导、村(居)支部书记要在3天时间内入户调查核实,收集佐证资料,填报《入户核实情况表》至镇工作站,镇工作站干部按照包片原则,1天内采取入户、电话等形式逐户再核实,并汇总报镇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
4.强化纳消动态管理。对拟纳入或消除监测对象,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镇工作站干部要再入户再核实,镇工作站内部组织分析研判后,报镇党委会研究。
凡上级考核、督导、暗访发现“漏评漏纳”方面问题,对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乡村振兴专干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罚1000元/例年终绩效。
二、夯实责任网
5.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643”原则安排结对帮扶干部,“643”已排满的,按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依序安排。帮扶干部要在7天内完成第一次上门走访帮扶,并与村(居)合议精准制定帮扶计划与帮扶措施。
6.加强返贫致贫干预。对行业部门(特别是省升级系统)推送的预警名单,若经研判不予纳入监测对象的,村(居)要同步研判是否需要采取“单人保”“低保边缘户”“临时救助”等“止滑”干预措施,切实降低返贫致贫风险。
7.细化行业帮扶职责。教育帮扶方面,镇教体办、工作站、帮扶干部要加强互动,及时对接学校获取变动学生信息,实时关注新增脱贫对象、监测对象的学生信息并反馈至相关学校,督促各学校加强义务教育“双线”控辍保学,及时落实教育资助各项政策。健康帮扶方面,宣传动员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医保缴纳全覆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镇工作站要及时将新增脱贫户、监测对象名单反馈至卫生院,卫生院15天内完成新增人员的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第一次服务,做到每季度遍访1次,及时更新走访记录,确保重点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不漏一人;村(居)要督促村级卫生室规范运行,并及时反馈问题至卫生院跟进整改。安全住房方面,镇规划站要切实摸清底数,帮扶干部、村(居)要合力推进“应修缮尽修缮、应投靠尽投靠、应搬迁尽搬迁、应重建尽重建”的原则解决到位。饮水安全方面,镇水技站要督促各村(居)在村务公开栏、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承诺制、水厂服务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安排专人定期巡查水厂,全面解决供区范围内的安全饮水问题。
8.压实结对帮扶责任。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信巩办字〔2023〕4号)等文件精神,帮扶干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走访帮扶。由镇工作站制定每季度《帮扶干部工作清单》,帮扶干部要对照清单,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至村(居)进行整改销号,需要镇级层面解决的问题报镇工作站汇总,由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处理。将干部走访帮扶情况纳入每月督导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走访帮扶或走访帮扶走过场,以及“两不愁四保障”问题摸排不到位的镇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扣罚200元/例年终绩效。
9.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若干措施》(赣市乡振字〔2023〕2号)等文件精神,由镇党建办牵头,每周至少随机抽查1次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情况。对不遵守驻村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职的驻村干部,及时向派出单位反馈,并视情上报至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
凡上级考核、督导、暗访发现存在“两不愁四保障”方面问题,对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村(居)支部书记、行业站所负责人、业务负责村干部、帮扶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罚500元/例年终绩效。
三、筑牢兜底网
10.全面推进“应兜尽兜”。坚决落实低保提标扩面、防贫保险理赔、雨露计划、低保转特困、民政困难救助、捐资助学(助残)等多种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
11.加大产业帮扶力度。持续推动小额信贷。2024年我镇小额信贷指导任务数为370万元。村(居)、帮扶干部要充分结合农业生产工作,加快小额信贷宣传动员及资料报送,确保“应贷尽贷”。严格落实产业奖补。帮扶干部要实地核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发展情况,及时为帮扶对象申报产业奖补政策,出现虚假申报、申报不精准等问题,对村(居)支部书记、包组村干部、帮扶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扣罚200元/例年终绩效;对恶意套取、骗取上级产业奖补资金的,移交镇纪委立案调查。做大产业经营主体。村(居)要加大排查力度,对目前正常经营且有联农带农效益的合作社,要重点扶持其运营及带动,力促带动经营主体数量、联农带农人数、经营主体效益每年稳中有增。健全产业联带机制。由镇工作站牵头,每月核查产业经营主体是否真实带动(考勤表、工资发放流水、务工合同等是否真实有效),严禁出现虚假考勤、代领代签等问题。
12.切实促进稳定就业。确保全镇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务工规模稳定在2155人以上,就业交通补贴政策应享尽享。做实就业监测。5月、9月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每月第二周督促各村(居)乡村振兴专干进行一次就业信息复核。做强就业载体。积极申报帮扶车间,确保个数稳中有增。抓好球狮畲族村、联合村、晒禾村光伏电站运维管理,严格按程序制定收益分配方案,规范收益资金使用分配,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带动效益。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充分利用村级经营性项目收益、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益、村集体经济收入等资金,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含临时务工),确保我镇公益性岗位人数同比只增不减。镇就业工作站要加强就业信息比对,避免政策重复享受;要督促村(居)对公益性岗位做好工作考勤(有记录有图片有内容),完善资料台账;要联合镇工作站、镇文化站、镇林管站等每月到村实地督查。出现公益性岗位人员脱岗代岗、考勤代签等问题,对村(居)支部书记、业务负责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罚200元/例年终绩效。
四、做强造血网
13.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加强项目谋划。镇项目办要建立镇级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各村(居)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原则梳理上报项目,镇项目办依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前期工作情况向上申报。强化项目前期。对年度拟实施项目,要报前完成测绘、征地(租地)、用地预审、农转用等程序。注重过程管理。镇项目办、各村(居)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对关键施工环节进行现场监管、签证,并参与项目验收决算。
凡出现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已批复项目取消的,扣罚村(居)支部书记、业务负责村干部500元/例年终绩效;出现资金退回的,每超5万元扣罚村(居)支部书记、业务负责干部300元/例年终绩效。
14.抓实建成项目后续管理。扎实做好历年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由村(居)统筹安排1名管护人员,每月对所有项目资产巡查管护一次,做好照片收集、考勤记录等工作台账。如发现道路破损、杂草等问题,或因自然灾害损毁、因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的,要及时上报镇项目办处置。认真做好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管理,要求所有经营性资产项目每年收益须高于投资额的5%,收益只能用于改善人居环境、公益性岗位工资(包括临时务工)、小型公益项目建设等支出。
凡出现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因管护不到位且被上级反馈的,扣罚村(居)支部书记、包组村干部、业务负责村干部200元/例年终绩效;凡出现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未达项目总投资5%且被上级督导发现的,扣罚村(居)支部书记200元/例年终绩效。
15.强化项目以工代赈效益。村(居)要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全面摸底,对在家有就业意愿的进行登记,建立镇村劳动技能台账。凡政府工程项目,施工方优先使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原则上按不低于工程款3%的标准发放带农工资(如上级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16.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安置点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点长制”,扎实开展每月回访和监测对象双向帮扶,开展地质灾害、消防安全、住房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促进群众增收,保障搬迁群众稳岗就业,管好用好产业基地、“微田园”等,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按需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创业。提升生活品质,科学申报后续扶持项目,逐步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时化解搬迁群众的矛盾纠纷,适时组织开展感恩教育和各类文娱活动,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和急难愁盼问题。
五、健全制度网
17.健全日常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周镇村例会、月两个专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题调度会、各行业专题调度会)、半月党委会调度机制,建立“日排查研判+周调度评议+月巡检督导+季走访帮扶+半年总结提升”工作模式。
18.强化每月专题调度。严格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月专题调度会,由镇工作站牵头,在每月的第三周,集中检查各村(居)、各行业站所的资料台账、会议记录等,并现场反馈存在问题,行业站所负责指导、督促村(居)及时更新整改;在每月的第四周组织镇级督导组下村定向督查,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将问题整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大比武考核内容。
19.实行定期督导考核。由镇工作站牵头,定期组织7个镇级督导组,清单化推行“8+X”督导考核,8为固定考核内容:落实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责任、三线预警家庭全覆盖、资料台账更新完善、经营主体与帮扶车间运行带动、公益性岗位履职尽责、项目建设管护及光伏电站运维、村卫生室规范运行、住房饮水安全及村庄环境整治,X为动态考核内容。各督导组成员要及时将问题上传至正平表单云,由镇工作站梳理汇总后报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镇领导、行业站所推进问题整改。
20.抓实问题整改销号。对照国家后评估、省考核、市县督查、镇村自查以及各类暗访及信访平台反馈问题清单,各村(居)、行业站所要靶向销号、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由镇工作站牵头,联合相关行业站所,每月督导各村(居)的问题整改情况,对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情况反馈至镇纪委跟进督办。
21.严格考核奖惩。统筹开展好行业帮扶、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等日常工作考核制度,每月对镇干部、村(居)、站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镇干部、村居、站所总分均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考评结果运用到正平镇乡村振兴大比武、干部平时考核、绩效考核、年终考核及干部评优评先中,切实发挥好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对需要扣罚绩效的,由镇工作站报镇党委研究后,由有关站所执行;扣分情形涉及派驻帮扶单位的,由镇党委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视情报告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