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正平镇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府字〔2023〕18号)
关于印发《正平镇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于2023年3月5日以正平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正府字〔2023〕18号),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背景及依据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重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查处打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携带、运输、寄递、藏匿、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不断巩固提升全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效,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特制定此办法。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 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收购、携带、运输、寄递、藏匿、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督导企业自律。引导养殖场、农贸市场、餐馆酒店等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通过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 震慑,进一步营造全镇共同参与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三、核心内容解读
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二是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是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四是非法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重点整治的区域场所。一是辖区林区林地、候鸟迁飞通道等野生动物分布密集区域。二是养殖场、餐馆酒店、农贸市场等涉及野生动物经营的实体场所。
四、保障措施
加强打击行动的组织领导。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本区域专项打击行动的组织协调,要迅速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在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案件查办时,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工作。镇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对辖区自然保护地、林区林地、候鸟迁飞通道、江河湖泊等区域的巡护值守,压实镇、村级林长的责任,明确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充分发挥护林员巡山护林作用,分片区巡护值守责任区域,及时发现清除野外猎捕工具,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市场和商户。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餐饮单位、养殖场、展演单位、猎具店铺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
加强对运输货物、寄递邮件快件的查验。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督导运输、寄递企业加强对运输货物和寄递邮件快件的检查,发现非法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镇综合执法大队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遇有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情,随时报告。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信丰县正平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李新民 电话:0797-321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