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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正平镇人民政府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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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正平镇人民政府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落实《关于印发信丰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党政正职落实“不直接分管财务”规定的通知》(信财检字[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信财字﹝2023﹞54号)文件规定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调整正平理财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刘耿威镇人大主席

长:党委委员、副镇长

  :肖纪委副书记  

谢世贵办主任

   镇政府出纳

赖晓明新村办主任

朱发阳项目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经办,由刘耿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议事范围

    (一)事关正平镇正常运转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年度组织收入工作,财政收支分析。

(三)本级财政当年收支预算安排、本级财政预算需追加调整事项、预算执行中需重点关注问题,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补助等事项。

(四)重大项目执行中遇到的资金困难,相关部门站所批转的申请解决资金的报告(非预算内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的重大资金支出事项、紧急用款事项;其他涉及财政的重大问题。

(五)本级财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需重新安排的支出。

    (六)重大国有资产(各类债权、债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等)的处置。

    (七)财政工作重要领域(民生、金融、国资、债务等)工作。    

二、议事流程

    财务支出实行限额管理。财务支出的限额须经镇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决定,对限额以下、限额以上支出实行分类管理。

1. 各类公用经费、人员支出等单项支出在限额以下的,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确认,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定期汇总上报“理财小组”联审,“理财小组”审核无意见后执行;“理财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退回并完善相关手续或上报党政联席会研究处理。

2. 项目支出及单项支出在限额5万元以上的公用经费、人员支出,由“理财小组”在联审单(详见附件1)上出具审核意见,并上报党政联席会,经乡(镇)“三重一大”讨论决议。“理财小组”对乡镇财务支出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把关意见应作为乡(镇)“三重一大”决策的前置条件。对于上述所有支出审议事项,“理财小组”成员均应在联审单(详见附件 1)上签署个人意见并署名。

   正平镇人民政府

              202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