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正平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站所、镇直(驻)镇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正平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英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袁小清(镇副镇长)
成 员:何红生(镇民政所长)
李 斌(镇党政办主任)
王竹菁(镇医保所所长)
兰军民(镇民政所副所长)
肖 靖(镇纪委副书记)
张泽周(镇综治办副主任)
朱飞翔(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赖洋民(镇残联专职委员)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所,何红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兰军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职责及相关规定:
1.对日常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新增及核减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2.对临时救助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3.对低保边缘家庭及支出型困难家庭进行民主评议;
4.对其他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相关要求:召开民主评议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所作决议应当经应到会人员过半同意方可通过。评议执行回避制度,与被评议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评议成员在评议过程中必须回避。
正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