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初中、高中学生在校园内骑电动车及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及规范”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创新方式,强化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教育活动。在去年12月份,全县教体系统开展了“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交通安全专项活动;今年3月份开始,全县学校开展了“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专项活动。两个交通专项活动持续时间长,活动形式多样,学生参与度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二)召开主题班会。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召开了“交通安全”主题班会5批次以上。重点向学生明确了违犯交通规则属违法事件,组织学习了交通规则,并让学生了解到未满12周岁学生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未成年人严禁骑车载人。从思想上予以教育,从规则上进行引导,从行动上加予督促。
(三)组织多样宣传。为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全县各校进行了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专项宣传。共悬挂了230余条横幅,张贴了150余张喷绘、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口号500余条,组织学生观看“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教育体验课14万人次。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渠道,增强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理解交通安全对个人安全、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性,促使他们反思自己日常出行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行为,要求他们提高认识、敬畏生命,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好公民。
(四)交警入校讲座。全县各校邀请交警入校开展交通安全讲座活动110余场。通过现场讲法、以案释法,并结合日常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解剖案发现场,分析事故原由,了解事故结果,唤醒麻痹的思想,使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明显提高。特别针对初、高中学生强调了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的教育,并再次为学生进行了交通规则的解读,强化了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求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二、细化措施,强抓交通整治
(一)规划车辆停放区。县教体局下发了规范校园内车辆停放的通知。全县各校(园)均已针对学校实际,规范划分了车辆停放区,张贴了停放引导指示标志,校园内车辆禁止乱停乱放。针对条件允许具备两个及以上出口的学校,校园内实行了人车分流,做到了人与车各行其道。对于只有一个出口的学校,根据作息时间,已全部要求在上下课等重点时段,校园内一律禁止车辆出入,做到错时错峰而行,使校园内通行顺畅,保证学生在校园内的交通安全。
(二)对接公交公司。针对有些学生上下学路途较远情况,县教体局主动与公交公司沟通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坐车问题。通过数据摸排,办理学生公交专用卡,公交公司针对学生上下学人员分布情况,增加了上下学高峰时期各学校附近站点车辆运行数量,保证学生能够及时坐公交车上下学。
(三)建立护学岗制度。各学校建立了安全工作护学岗制度,由学校值周领导、值日老师、保安、家长志愿者、交警、派出所干警、城管等成立护学岗。在上下学高峰期,护学人员在校门口、校园周边及交通要道上进行值班,对拥挤路线进行疏导分流,保畅通,保平安。
综上所述,我县各校(园)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与整治工作,特别对初、高中学生进行了禁止骑电动车的相关教育,提高了师生的思想认识,并对人人须遵守交规、文明出行提出了要求,确保了全县学校师生的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