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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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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

的答复



刘薇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安全上路行驶管控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封闭式载人四轮电动车(简称:老年代步车)因其“经济实惠、轻便灵活、不用驾照、不用上牌、不需要年检”就能上路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虽然,近年来因历史原因导致老年代步车流入销售市场和在公共道路上通行,但是公安交管、市场监管部门一直致力于我县老年代步车整治,做了一些工作。现将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老年代步车保有量

据调查,我县现有老年代步车保有量为377辆,驾驶人380余人。驾驶人群体中男性占92%、女性12%。年龄段主要集中在60岁至75岁之间。准驾车型中C类占13%、D类占27%、E类占34%,无证占26%。主要职业为:农业种植户、离退休人员、个体户、灵活就业等群体。

二、行驶区域和使用场景等情况

老年代步车的行驶区域主要集中在:县乡道、农村圩镇,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学校幼儿园等周边区域。车辆主要用于老年人代步出行、接送学生和幼儿。

三、针对老年代步车现状采取的主要管控措施

近年来,大队为加强我县非标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管理采取了系列举措,从掌握车辆和驾驶人底数、市场销售监管、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整治等方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一)动员镇村全面排查车辆底数。县道安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乡镇、管委会落实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深入社区、农村地区排查老年代步车保有量,掌握车辆底数和用途、车主基本信息以及购买渠道,建立动态监管台账,为执法整治提供参考依据。

(二)合理划定车辆强制报废过渡期。自2019年实施新国标电动车上牌标准以来,对我县2019年以前购买的老年代步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要求车主签订老年代步车不得上路行驶承诺书。期间,路面执法中查获到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行为的,处罚驾驶人,涉及老年人群体的,联系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要求将车辆淘汰。2024年1月起,路面执法中查获到违规上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一律查扣处罚,强制解体报废。

(三)加强老年代步车市场销售源头管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信丰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信市监质量字[2024]2号),部署开展全县范围内老年电动代步车专项整治。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空白”的要求,拉网式检查走访城区和乡镇非机动车销售、维修商家,查处销售未经国家电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老年电动代步车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老年电动代步车,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老年电动代步车的违法行为,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违法行为。公安交管、市场管理部门联合推动销售商家开展老年代步车置换新国标两三轮非机动车活动,鼓励“带牌销售”“配帽销售”,为销售商家办理新国标两三轮车号牌开辟绿色通道,在提供必要材料的前提下优先办理、快速办理,为购买者提供车辆购买和号牌办理“一站式”服务。

(四)严厉打击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大队高度重视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问题,坚持每年持续整治。今年3月起,组织开展了两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以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国省道、县乡道沿线和农村圩镇路段为主要整治区域,因老年代步车无法开具强制处罚凭证,我大队主要采取整治老年代步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强制暂扣违法车辆。在路面巡逻巡查中发现疑似报废的老年代步车停放在路边公共停车位、停车场,作“僵尸车”强制拖离暂扣,联系车主处理。今年以来,路面执法整治中共强制扣留四轮老年代步车43辆。

(五)强化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结合“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美丽乡村行”“七进”宣传等活动,进村入户、“田间地头”、社区学校开展老年代步车不得上路行驶交通安全宣传,鼓励引导车主将老年代步车置换为不需要驾驶证即可上路行驶的新国标两三轮非机动车。通过挂横幅、设展板、讲案例、播音频等方式提高群众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两微一抖”等电子媒介发布老年代步车整治内容,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在执法中坚持做到“宣教罚”(宣传、教育、罚款)一体结合。

目前,在城区已经基本上看不到四轮老年代步车行驶,但是,部分偏远乡镇仍然存在一些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行驶,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安全为先的工作理念,动员村组干部排查,派出农村整治组强化整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消除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