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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正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十四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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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正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十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

鉴于人员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十四个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

     任:许明星    镇党委书记

张英志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刘耿威    镇人大主席

李铈昉    镇党委副书记

刘辉金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中斌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杨轩荣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人大副主席

袁宝生    副镇长

   副镇长

袁小清    副镇长

陈书华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镇应急管理站、党政办、消防站、水技站、规划站、果蔬办、环保站、项目办、招商办、财经办、党建办、交通站、监察办、农技站、水技站、林管站、民政所、文旅站、教体办、卫健办、便民服务中心、妇联、城管队、正平派出所、正平司法所、正平交警中队、正平邮政、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正平分中心、正平供电所等负责同志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

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站,由镇应急管理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做好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镇安委会下设十四个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镇安委会及十四个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矿山、危险物品、工业制造、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运行、消防、特种设备、旅游、商贸、校园、农林牧渔、能源燃气14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安全专业委员会由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站所(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督促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

2.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督促检查、驻有关单位村(居)安全生产工作。

4.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向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5.协调督促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二)十四个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十四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协调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组织本行业领域贯彻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

2.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3.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容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重要场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4.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按照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联合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各级安全责任落实。

6.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

7.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应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并明确一名干部作为信息联络员(详见附件1)开展收集整理资料工作,并按要求形成资料台账备查。

三、镇安委会十四个专业委员会

(一)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肖   镇应急管理站站长

          戴军福   正平自然资源综合服务分中心主任

   员:镇应急管理站、财经办、环保站、项目办、林管站、便民服务中心、水技站、正平派出所、正平供电所、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正平自然资源综合服务分中心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矿山、尾矿库、选矿厂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肖   镇应急管理站站长

   员:镇应急管理站、环保站、项目办、招商办、交通站、农技站、卫健办、便民服务中心、正平派出所、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消防站、正平邮政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袁宝生   副镇长

   任:邱清华   镇招商办主任

  镇应急管理站站长

   员:镇招商办、应急管理站、项目办、消防站、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冶金行业、有色行业、建材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烟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任:邱清华   镇规划站站长

   员:镇规划站、交通站、水技站、文旅站、应急管理站、城管队、消防站、项目办、招商办、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正平分中心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括房屋建设、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五)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吴中斌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任:刘庭斌    正平交警中队中队长

   镇交通站站长

   员:镇交通站、教体办、财经办、规划站、卫健办、文旅站、应急管理站、农技站、项目办、城管队、司法所、正平交警中队、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正平分中心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公路(高速公路除外)、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道路运输企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书华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任:张南生   镇消防站站长

邱小健   镇消防所所长

   员:镇消防站、应急管理站、综治办、交通站、规划站、民政所、财经办、党建办、教体办、农技站、招商办、水技站、文旅站、卫健办、林管站、城管队、项目办、正平派出所、正平司法所、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正平邮政、正平供电所、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正平分中心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境内所有消防工作

(七)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刘耿威    镇人大主席

   任:邱清华    镇规划站站长

   员:镇规划站、交通站、水技站、文旅站、应急管理站、城管队、招商办、正平派出所、正平交警中队、正平供电所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供水和排水防涝、供电、野蛮开挖、桥梁、三线搭设、户外广告、渣土运输、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和交通枢纽(候车亭)、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弃土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袁宝生    副镇长

   任:俞    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局长

   员: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项目办、招商办、应急管理站、交通站、教体办、民政所、卫健办、文旅站、便民服务中心、正平交警中队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不包括军事装备、铁路机车、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文化和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袁晓芹   镇文旅站负责人

   员:镇文旅站、环保站、农技站、水技站、林管站、应急管理站、卫健办、规划站、项目办、招商办、教体办、城管队、消防站、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正平派出所、正平交警中队、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正平分中心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境内的旅游活动和游客在旅游景区内的游览活动及旅游景区内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场所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袁宝生   副镇长

   任:邱清华   镇招商办主任

   员:镇招商办、教体办、项目办、环保站、规划站、农技站、应急管理站、城管队、交通站、文旅站、消防站、正平派出所、正平邮政、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正平分中心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批发业、零售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等5大类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杨轩荣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任:刘艳红   镇教体办负责人

   员:镇教体办、综治办、项目办、财经办、交通站、水技站、文旅站、卫健办、应急管理站、城管队、环保站、妇联、消防站、正平派出所、正平司法所、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各类学校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的安全和校外学生安全。

(十二)农林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李铈昉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人大副主席

              副镇长

陈书华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任:刘兵兵    镇农技站站长

谢新财    镇林业负责人

   镇果蔬办负责人

王晓冬    镇环保站站长

   员:农技站、林管站、环保站、应急管理站、果蔬办、正平派出所、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正平片区动检站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农机行业、渔业船舶行业、畜禽屠宰行业,以及饲料、农药、林产品加工、粮食加工和收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蔬菜大棚、污水处理设施、林产品加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农业农机、山塘、水库、河道、沼气池、发酵池(沤肥池)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朱发阳    镇项目办负责人

   员:镇项目办、规划站、交通站、水技站、卫健办、应急管理办、环保站、消防站、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正平分中心、正平供电所、正平派出所、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全镇电力建设和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任:邱清华    镇规划站站长

   员:镇规划站、应急管理站、项目办、教体办、民政所、财经办、交通站、城管队、便民服务中心、招商办、文旅站、卫健办、消防站、正平派出所、正平司法所、县市场监管局正平分局等负责同志。

工作范围:负责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工作;负责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各责任站所(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镇监察办公室不定期对各专业委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监察办公室依法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职务违法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二)依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监察对象的责任追究。

(三)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人员如发生变动,由接任人员自行替补,镇应急管理站重新梳理文件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重新发文,不再经镇有关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