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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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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示范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谋划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印发《赣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方案)”,开展“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自评,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示范创建树标杆。大余县、石城县和市本级“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体系”项目分别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综合地区和项目。石城县和寻乌县“传承寻乌调查精神,推动‘联村共治·法润乡风’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分别被推荐参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项目。

三是督察整治促提升。组织对7个县(区)和9个市直执法单位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并督促整改10个方面问题。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解决相关执法问题。

(二)突出深化改革,持续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布357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审管联动改革试点,建成审管联动平台,市县两级推送审批事项15万余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改革,23个审批事项的39种电子证照上线。升级惠企政策集中兑现平台,为13.12万家企业及个人兑付各类惠企资金70.9亿元。

二是推进数字化改革。建设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204个市县政务信息系统集中上云。推进“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36个领域使用电子印章。推进数字政务“一网通办”改革,611个事项“一网通办”,202件事“一件事一次办”。建成全国首个具备政务交互能力的政务“数字人”,上线20项办理事项和104项导办事项。建设“AI+智能辅助审批”系统,43个事项实现智能审批。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行“N+1”通用综合窗口受理,基本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推进赣深对口合作,实现151个事项“跨省通办”,127个深圳市事项在我市自助办理。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推动营商环境加速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三)突出法制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立法。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提请制定颁布《赣南脐橙保护条例》,护航脐橙产业发展。完成《赣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审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严格执行决策制度。坚持依法决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161个议题以及其他115件重要文件、合同(协议)均经合法性审核。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涉企协议、重要文件文稿审查126人次。

三是强化文件动态管理。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复议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有力维护法制统一。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市本级备案审查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76件。

(四)突出惠企为民,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改革。出台市中心城区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归并整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等领域市区两级执法职责和机构。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告和编号工作,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出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条举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制度,在26个市级部门制定完善不予处罚清单293项、从轻处罚清单68项、减轻处罚清单54项、不予强制措施清单31项。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本级18个部门112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告知承诺制达98%以上。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建立并动态调整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788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跨区域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共评查案卷115宗。建立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公示行政执法数据年报846份,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3119件。

(五)突出制约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政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0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2件,办理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充分肯定;主办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协办9件,主办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会办1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强化审计监督,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40个。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9.15万条。强化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市本级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83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1篇。深化政民互动,开展政务公开云直播活动24场次,“12345”受理群众各类诉求83.34万件,按期办结率达99.74%;“问政赣州”平台共转办27624件,按期办结率达97.96%。

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对政务失信信息实行常态化共享、监测预警、协调处理。在全省率先建设政务诚信监测预警评价自动化系统,对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政务诚信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及评价。

(六)突出定纷止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抓实多元调处化解渠道。全面推行“访调诉”一站式服务的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闭环管理。全市设立人民调解组织4470个,调解案件53586件,成功调解52183件,成功率达97.38%,涉案金额达4.54亿元。以“单位联村、干部联户、法治联系”为主要内容的“寻乌工作法”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寻乌县南桥镇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二是发挥行政复议诉讼作用。在全省首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该做法在《法治日报》内参刊载。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89件,市本级受理285件,办结涉企行政争议复议案件167件,为市场主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9亿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37件,出庭应诉率达96.41%。

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开展重点主题普法活动5769场次,受众达123.6万余人次。打造“有法帮你”品牌的赣南样板,创新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优环境、帮企业、促发展”15条措施,建立惠企纾困“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市“12348”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提供法律服务总量达20万余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有的地方、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不够重视。对示范创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申报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

(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还不够。因涉及范围广、事项多且复杂程度不一,市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要素标准化、规范化难度较大。

(三)有的执法单位落实相关制度还不够。比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到位,录入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不及时、不全面。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位部署推动。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扛牢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提升法治能力。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政府常务会的重要议题,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先后邀请司法部、新余学院专家作专题法治讲座,市政府常务会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6部法律法规。

(三)督促推动落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全覆盖。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压实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了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大力度、更高要求、更实举措,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力支持推动石城、寻乌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并以此为契机,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加强数字赋能,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三是持续强化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依法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推进政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四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权责界限,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方式。五是持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运用“寻乌工作法”,充分调动发挥各方力量,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调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