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江西省近日发布《关于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文件。今后,我省将分层分级、逐条逐项推动落实,加快推进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集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实施意见》主要对四个方面作出部署:一是关于低收入人口认定,明确低保对象、特困对象、低保边缘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人员等6类对象;二是关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明确平台建设3项要求(建设和应用方式、部门信息共享、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以及动态监测方式(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分类监测和预警处置等3项任务;三是关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明确4个方面12类救助;四是关于组织实施,重点明确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监督检查、提升基层能力等任务要求。
为落实好《实施意见》,江西省将进一步提升低收入人口认定的精准性。在政策层面,6类对象均要按照《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政策进行认定。在信息技术层面,我省已组建统一信息监测平台,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优化提升。加强信息采集,主要依托乡镇和村级工作力量,对困难群众走访摸排、巡访探视,县级相关部门采取信息共享、交叉比对等方式,全面采集低收入人口相关信息,建成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此外,设置预警指标,从受教育程度、就业情况、健康状况等多维度设置监测预警指标,为低收入人口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数据支撑,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
持续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加强分类管理,根据困难程度对低收入人口进行科学合理的“三大圈层”分类。加强分层救助,针对不同类别的救助对象提供分层次的供需匹配的救助。通过分层救助,形成梯度救助格局,变“陡坡”为“缓坡”,增强救助的针对性、精准性,从而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需求。其中,低保、特困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主要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主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实际困难。
全面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用好协调机制,指导推动各地不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形成救助帮扶合力。信息互联互通,民政部门及时将低收入人口信息向相关专项救助部门推送,相关专项救助部门及时将救助结果信息推送至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救助结果闭环管理。强化协同联动,各相关部门通过协同配合,持续推动形成部署联动、力量联动、政策联动的“大救助”格局,让保障网更大更密更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