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怎么查?”“执法文书、案卷归档有没有标准化模板?”“法律适用冲突怎么办?”……这些困扰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疑问,都可以在《江西省赣州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性指引》(以下简称《规范指引》)中找到答案。
日前,赣州市在江西省率先出台《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优化执法方式。
“《规范指引》共三个篇章,制定过程紧密联系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大前提下,规范了案卷制作及录入要求,梳理了重点行业和高频违法行为查处要点,解答了基层反馈的普遍性问题,致力于堵塞基层制度漏洞、疏通执法办案中梗阻。”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亓伟扬告诉记者。
全过程规范案卷制作——打造基层执法“赣州样本”
此次出台的《规范指引》第一篇章为“案卷制作篇”,包括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行政处罚案卷归档指引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指引3个部分。
其中,“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是根据赣州执法机构改革特点,对照生态环境部最新印发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进行再细化、再分类、再补充。对全市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不予处罚案件、配套措施案件结合执法程序调整文书体例,按流程、顺序统一规范。
“行政处罚案卷归档指引”规定了案卷归档必备要素和一般标准及规范化要求,梳理出案卷整理、保管、利用等各环节注意事项,使案卷在归档环节能对照指引全面自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指引”主要从执法信息化的要求,绘制了案件录入的各环节流程图,梳理出易出错、常超期的新型风险点,明确重要节点和每个环节的录入内容及相应要求。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智勇说:“‘案卷制作篇’通过对全市执法文书、案卷归档、信息录入等问题进行统一规范,解决了综合执法改革后基层执法流程不清晰、法律文书存在较大差异、案卷整理较乱、信息化录入滞后的问题,为基层执法部门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既符合法律规范又因地制宜的‘赣州样本’。”
全领域滴灌现场检查——编撰调查取证“指引大纲”
《规范指引》第二篇章为“执法检查篇”,分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执法一般性指引和高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指引两个部分。
“一般性指引”涵盖了从执法检查准备、检查内容到记录要求、检查报告、总结归档的全过程执法要素,梳理了书面材料检查、生产场所检查、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安全检查的基本事项内容,相当于执法检查的“通用导则”。
“高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指引”按照管理要素分类,分为涉水、大气、危废、自动监控等领域共13个板块,聚焦基本查处方法和证据收集清单,对各种可能涉及的具体违法情形进行抽丝剥茧、精准滴灌,细化《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证要点,配套制作了相关模板,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常用类型案件的“大纲式”查处准则。
“之前新入职的执法人员缺乏经验不会查不敢查,有一定经验的执法人员又可能存在‘偏科’短板,现在我们可以依据指引内容大胆展开现场检查,不至于缺项、漏项,是执法人员人手一本的办案工具书。”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钟宝康颇有感触说。
全方位解答各种疑惑——开出疑难杂症“专治药方”
《规范指引》第三篇章为“统一解答篇”。在生态环境执法实践中,还留有一些尚未明确、存有争议的问题空白,这些“疑难杂症”使执法人员踌躇不前或各地办案尺度不一。
“统一解答篇”对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证据调查、主体认定等问题开展统一答疑解惑,涉及从上至下、纵横交错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解答内容以法律法规规章解释、官方复函为基本原则,兼顾基层执法实际,对日常执法办案中反馈或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对一线执法起到引导解惑的作用。
“‘统一解答篇’犹如一剂药方,专治目前生态环境执法的痛点、难点、堵点,逐一回应基层执法人员最为疑惑的问题,解了基层‘接不住’的燃眉之急,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步入更加高效专业执法的‘快车道’。”邓智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