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 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确保我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线索。
(二)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以及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机构和场所。
(三)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 诈问题线索。
(四)街面、楼栋涉养老产品虚假宣传店招广告。
(五)老年人旅游项目、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线索。
(六)医养结合机构养老诈骗问题和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七)涉老年人“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虚假价格、 违法广告、违规经营等涉诈问题线索,以及养老服务场所无证无照或超范围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等违法线索。
(八)违规在住宅小区虚假宣传“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以房养老”、“养老保险”、“养老帮扶”等涉诈问题线索。
(九)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线索。
(十)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线索。
二、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的方式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实名举报的要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办”)将按照要求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匿名举报的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以代码确定举报人。
(一)信件举报。通过邮寄信件或投递举报信的方式举报至县专项办,收信地址: 信丰县嘉定镇府前路56号信丰县委政法委专项办。举报箱位置: 信丰县县政中心大门左侧。
(二)电话举报。通过网上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见附件)。
(三)现场举报。直接到县专项办举报。地址: 信丰县老行政服务中心7楼715室。
(四)邮箱举报。发邮件至县专项办邮箱:xfxshceb@163.com
三、举报内容及原则
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人物等简要情况和照片资料。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形是: 办案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事先掌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提供和举报的;已经给过奖励的;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
四、奖励标准
(一)对于提供或举报线索形成刑事案件的,给予500元奖励。
(二)对于提供或举报线索形成行政案件的,给予300元奖励。
(三)对于提供或举报线索未形成案件但具有一定影响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200元奖励。
(四)对于提供或举报线索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违法犯罪集团、团伙及其“保护伞”的,依照《信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给予1000元至50000元奖励。
五、兑付方式
线索举报奖励每月兑付一次,由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的第一个接收单位负责梳理审查和汇总,报县专项办综合组审核后,召开县专项办会议讨论决定。
六、本办法由县专项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信丰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电话
县专项办:0797-3335859
县委网信办:0797-3395896
县法院:0797-3312344
县检察院:0797-3312309
县公安局:0797-3338220或110
县民政局:0797-3311412
县自然资源局:0797-3338601
县住建局:0797-7107360
县城管局:0797-3321218
县文广新旅局:0797-3335086
县卫健委:0797-3305060
县市场监管局:0797-3321315
县政府金融办:0797-3318677
中国人民银行信丰县支行:0797-3311952
赣州银保监分局信丰监管组:0797-828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