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科室:规划设计室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房建类:
①取得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②规划建筑方案符合项目规划条件的要求;
③符合《江西省城市管理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建筑规范标准。
2、市政类:
①取得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管线类项目除外)。
②合法合规的规划设计方案
(二)不予批准条件
不满足以上予以批准的条件
六、申请材料
1.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政府投资类)
4.不动产权证( 土地类 )【免证办】
5.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中午 12:00-14:30 实行错时服务 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15270660918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1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室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自然资源局二楼规划设计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7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