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科室:空间规划股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建设工程已经按规划许可规定的内容完成建(构)筑物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绿地建设; 2、建设用地和代征用地范围内规划要求拆除的各类建(构)筑物以及因建设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已经全部拆除, 施工场地清理完毕; 3、对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同期的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已经按照建设时序方案同步实施,建成区与下一期施工区已经采取有效的临时隔离措施;分期界限是道路或者绿地的,应当完成道路或绿地的建设; 4、市政基础设施已按规划接入城市系统。
(二)不予批准条件
不满足以上予以批准的条件
六、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图、附件【免证办】
3.规划放/验线记录单、复验合格单
4.《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房产面积测绘报告》
5.建设过程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提供是否整改或处罚到位的佐证材料
6.建筑工程竣工图(蓝图原件纸质专业栏:建筑、2000坐标CAD)、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齐全
7.《规划条件通知书》
8.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免证办】
9.经审批的设计变更
10.建筑立面实景照片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中午 12:00-14:30 实行错时服务 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15270660918
八、办理期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1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717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