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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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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着力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着力完善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议事办事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信丰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作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推动各自然资源综合服务分中心和机关各部门建立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以及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学习培训。购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并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在党员大会或者主题党日活动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共组织学习2次以上。今年我局组织全体在家局领导、机关干部收听收看《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专题讲座》1次。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五年规划纲要全面抓好落实,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分中心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法规股负责“八五”普法和“法律八进”活动开展的实施积极参加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普法活动,深入学习宪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出台了《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大讲堂”活动的实施方案》,局机关各部门业务骨干利用业务大讲堂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讲解及法治教育培训;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进行针对性、多样化的普法宣传,通过在人员集中的广场、乡镇、集市、园区搭设宣传展台,在学校、社区、乡镇、企业张贴宣传栏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实行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管理、动态更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应用,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重点治理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打造“信用信丰”。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监管,建立健全失信台账,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努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效率。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信用惠民便企。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公示的有关制度要求,及时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强化县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及下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并发布。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进一步发挥局聘律师团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三)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高行政应诉水平。

1、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加大“涉土、涉林、涉矿”三大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贯彻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截止202412行政调解成功案件27。坚持“三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信访事项评审评议、依法引导等制度,优化传统信访途径,落实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全面落实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截止到2024年12月,我局受理涉土、涉矿、涉林信访件757件。其中12345热线平台720件(正在办理11件),部交办1件,“阳光信访”系统69件(正在办理5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复议案件,通过加强听证、专家论证等形式确保办案质量。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公平公正办理,加强复议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纠纷化解能力。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系统应诉能力培训和依法行政培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截止到2024年12月份,办理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6件。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队伍建设。聘用法律顾问前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通知》要求征求了县司法局意见,出台了《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管理和考核办法》。针对当前自然资源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信丰县赣信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3位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自然资源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保障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加快转变职能,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驻县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服务平台,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大湾区能做到的,我们也要能做到”要求,对照江西省营商环境标准体系,聚焦“签约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安静生产期、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应享尽享”主线,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深化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照通办”政务环境实现三个转变:所需证照(含证明材料)从索要到不要转变,从申请人提供到服务单位自行获取转变,从纸质证照到电子证照转变。在低风险行业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继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着力打造窗口政务服务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便民化。推动政务服务“异地通办”,完善政务服务帮代办机制。探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以往繁琐办证环节,创新办理新模式,办理流程由过去“串联式”分步办理,变为“并联式”同步办理,充分利用“一窗式受理”确保工业项目在通过各项验收的同时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以“验收即发证”模式,实现验收通过后,当天即可拿到不动产权证。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赣市办发〔2021〕11号)等相关规定,出台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按照“信速办”营商环境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服务载体,出台惠企政策兑现管理办法,全面设立“惠企政策兑现专基本构建“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政策兑现服务体系。推进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信得过”营商环境。

3、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赣市办发〔2021〕11号),统筹运用执法、普法等方式,营造规范高效的运行体系、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持续擦亮“信速办”营商环境品牌,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深化涉企行政执法“减频减扰容错修复”过程控制,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托赣州市自然资源内部业务协同系统内嵌的规划许可业务审批功能及江西省规划许可监管系统内嵌的规划许可监管号审批功能,着力构建统一申报、智能核验、综合监管的自然资源审批模式,实现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内循环”,打通审批与监管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审批与监管互相支撑、互相促进的良好互动态势,实现了“1+1>2”的效果。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域配套措施推进乡放权赋能工作,按照“宜放则放、能进尽进、接住用好、纵深推进、协调联动”的原则赋乡镇,建立权责清单,落实“属地管理”,推进基层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梳理自然资源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和生态红线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土地、矿产、卫片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3、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4、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有序推进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整治重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

二、存在问题

1、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因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业务能力不足、责任缺失等,导致出现公开内容不准确和公开不及时,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些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履职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等。

2、常态化的法律法规宣传广度、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辖区17个乡(镇)自然资源综合服务分中心的普法宣传的方式、形式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单位职能转变,形成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法治保障体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自然资源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自然资源领域的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针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自然资源系统人员在履行自然资源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自然资源各分中心、局机关各部门的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不断推动自然资源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依法扎实做好我县自然资源领域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好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信丰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公示的有关制度要求,及时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并发布。 

2、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自然资源监督职责,是开展自然资源工作的基本原则。针对当前自然资源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信丰县赣信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3位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自然资源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保障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二是所有自然资源领域的报告均按规定上报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市局党组接受党内、监察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自然资源报告、自然资源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上级自然资源机关对自然资源执法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接受上级监督。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信丰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各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以及相关职能股室的监督指导,制定了《信丰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了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有力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今年来,共发现无证开采行为2起,越界开采行为1起,其中我局查处2起,共计收缴罚没款及违法所得14.3038万元,并已督促违法当事人完成恢复治理工作;1起涉刑已移交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行为13起,共计罚款816.801万元。共立案查处规划违法案件16起,共计罚款52.0407万元;县城规划区共捣毁拆除“两违”8宗,面积1465㎡。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平稳向好发展。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来我局共涉及行政诉讼6件,全部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以及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学习培训。购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并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在党员大会或者主题党日活动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出台了《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大讲堂”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年共举办业务大讲堂13期,局机关各部门业务骨干利用业务大讲堂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讲解及法治教育培训。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普法工作。一年来,通过“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活动、法律八进等契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共制作专栏10余期,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四、2025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党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

2、加强局聘律师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团的法律顾问作用,保障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加强自然资源系统应诉能力培训和依法行政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质量和水平。

4、继续落实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存在败诉的行政机关向县司法局书面上报败诉原因和整改措施。

5、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答复办理部门,做好对答复内容的审查和对办理时限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不因超过法定期限和未按要求答复造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

6、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有声势、 有深度的宣传,营造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形式,做好法律“八进”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