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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规划(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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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也是贯彻落实省、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具体体现。根据《江西省“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和《赣州市“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规划。 
  一、目标要求 
  1.总体目标。围绕全县“六大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既要脱贫又要改变面貌的要求,通过四年努力,实现全县农村“扫一遍”,努力把农村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 
  整洁美丽是指:农村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村庄道路、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沟渠河塘、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绿化、亮化、美化恰当自然,村容村貌整齐干净、井然有序,田园村落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和谐宜居是指:中心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文体活动场所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灾害风险有效防控,乡土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村规民约健全,长效管护有力,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具体目标。到2020年,将全县25户以上未开展新农村建设的自然村扫一遍,完成1720个村点建设任务,确保每年完成430个村点任务,通过高标准规划,坚持连线成片推进精致化建设,每年打造5个以上中心村(精美村和特色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建一片成一片。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推进的思路,坚持全域规划,修编完善县域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统筹安排村庄开展片区化组团式建设,优先考虑“三个沿线”布点,即“交通沿线、旅游专线、重大项目连接线”,对谷山—同年寨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周边涉及嘉定、大阿、正平等乡(镇)的村庄优先布点整治建设,对特色小镇重点建设,实现建一片成一片,彰显整体效果,实现有新村、有新貌。 
  (二)坚持贫困优先,同步整体推进。围绕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要求,优先安排贫困宜居村开展新农村建设,确保如期退出。连线成片同步整治自然村、培育中心村、提升特色村,实现每个贫困村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奔小康一个不掉队。 
  (三)坚持合力推进,抓项目促整合。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原则,实行“新农村建设点定在哪里,项目就集中到哪里,整合资金使用到哪里”。 
  (四)坚持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确定村庄整治建设重点。不贪大求洋,不大拆大建,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又能落实的项目和问题,全面补齐农村发展短板。 
  (五)坚持生态优化,保留乡村风貌。积极探索“规模适度、村落连片、服务配套、乡风文明、三生融合、各显特色”建设模式。少造人工景观,保留乡村风貌,做到有品位、可复制。注重“留绿、留文、留魂”。禁挖山、不填塘、慎砍树,展现乡村特色,留住田园乡愁。 
  (六)坚持管理跟进,建机制促长效。建立完善镇村联动管护制度,做到道路、供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沼气、河道卫生保洁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有制度、有标准、有资金、有人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新农村建设成果,实现乡村长治久美。 
  三、规划布局 
  (一)村庄体系 
  根据村庄在镇村体系规划中的功能地位,分为一般自然村和中心村两个层次。一般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改善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配置基本的服务设施,保留乡村味道,发展特色经济。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是镇村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发展村庄,一般在村“两委”驻地,基础设施较完善,对外交通较便利,土地资源较丰富,与城镇有一定间距,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主要建设任务是较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提升人口吸纳能力。 
  (二)空间分区 
  根据全县农村地形地貌差异明显的特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综合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农民聚居、思想文化等因素,按照“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路径,建一片成一片。 
  1.圩镇周边村庄。以推进乡村环境治理、土地集约利用和加强社会建设为重点;加强村庄整治和土地整治,全面拆除空心房,引导农民合理建新房,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综合公共服务设施。 
  2.一般自然村庄。以加强人居环境改造,保护乡村自然资源、民风民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重点;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公共服务配套。 
  3.边远山区村庄。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发展生态农业和乡村特色旅游为重点;在保持山村空间特色及肌理的基础上,加强村庄治理和风貌整治,推进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修缮传统民居;有序开展生态移民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另辟新址建设农民聚居点。  
  (三)规划布局 
  为防止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新农村建设布点坚持“五个不搞”,即:不符合县域村镇布局规划的不搞,已规划移民搬迁的不搞,城镇规划区内的不搞,工业园规划区内的不搞,重大项目规划区内的不搞;村庄建设坚持“整治提升为主、整村重建为辅”。通过优化村点布局,科学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 
  1.旧村规划布局。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有品位。立足村庄经济社会基础、环境条件、文化传统等实际,充分考虑农民群众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防止脱离实际、贪大图全、大拆大建;村庄布局要显山露水有美味。尽量延续村落传统布局,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山林植被、河湖水系,科学布局各类设施,保留乡村风貌,彰显乡村特色;村庄建设要突出特色有韵味,既要尊重地方生活习俗,传承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记得住乡愁,又要规范整治农民建房,狠抓规划刚性执行,防止乱搭乱建、无序建房。 
  2、新村选址规划。新建村庄选址要遵循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安全、适用、节地”的原则进行,避让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洪水易淹区,尽量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非耕地、未利用地等农业低效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新村规划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为目标,坚持“规模适度、相对集中”的原则,便于配套基础设施和综合公共服务设施。 
  (四)建设类型 
  1.培育中心村。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是镇村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发展村庄,一般在村“两委”驻地,基础设施较完善,对外交通较便利,土地资源较丰富,与城镇有一定间距,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主要建设任务是较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提升人口吸纳能力。 
  2.提升特色村。按照突出特色、打造示范的思路,从2017年起,每年集中提升三个以上特色村(乡村旅游型、绿色生态型、产业发展型、电商产业型、特色文化型)。年底由县新村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认定,并给予授牌。 
  3.整治一般村。一般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改善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配置基本的服务设施,保留乡村味道,发展特色经济。按照全省新农村建设“扫一遍”的要求,抓好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组新农村建设全覆盖工作,重点实施“七改三网”项目。 
  4.扶助贫困村。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在2018年前完成贫困村整治任务。贫困村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水、电、路、气、环境、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不断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助力贫困村有序如期退出。 
  (五)建设模式 
  根据镇村布局规划,综合村庄大小、人口多少和建设发展定位,实行差异化的建设路径,分类推进一般自然村和中心村的整治建设。 
  1.一般自然村。根据村庄特点和存在问题,确定村庄整治建设模式,突出重点、兼顾其它,着力提高村庄宜居水平。 
  ——旧村整治。指经济基础薄弱、人口持续减少、后续发展乏力、人居环境较差的自然村,大部分贫困村组属于这类。建设重点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加大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 
  ——改造提升。指区位交通、经济发展等条件较好的自然村,绝大部分非贫困自然村属于此类。建设重点是加强基础设施和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有条件的要发展特色产业。 
  一一环境整治。指城镇近郊、未来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的自然村。建设重点是严格控制农民建房,加大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其加速融入城镇。 
  一一特色保护。指具有历史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自然村,重点是优化自然生态环境,挖掘人文历史,修缮文物古建,整治影响景观的建筑物,保持村庄的整体风貌格局。 
  2.中心村。根据村庄自身特点、现有基础和规划定位,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采取不同整治建设模式,切实解决制约村庄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一旧村改造。这是全县中心村建设的重头戏。要注重整体规划设计,科学拆除、改造和新建,合理延续空间格局,保持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留有充分的发展余地。 
  一一改造扩建。指具有发展前景和空间的中心村,通过配套完善道路系统、建设风格、景观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并使之有机协调,快速并大量吸纳毗邻而居农户、移民搬迁人口并居。 
  一一规划新建。指依托工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商贸物流区等,在其周边规划新建的中心村。要科学设计用地布局、功能分区、设施配套、建筑风格等,高标准建设新村,突显乡风民情和现代气息。 
  四、重点任务 
  (一)“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 
  一般自然村要全面开展“七改三网”建设。 
  1.改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县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建设。连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路面采用水泥或其他硬质材料,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并设边沟。巷道和入户便道尽量采用石板、青砖、碎石、鹅卵石等材料,面层防滑,造型多样。村庄危桥要除险加固。主干道两侧以及文体活动场所设置路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新村办〕 
  2.改水。城镇近郊的村庄,可采用延伸城镇管网的集中供水模式;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采用区域连片供水模式;人口规模较小或受地理条件限制的村庄,可采取单村供水模式;散居农户可安装简易设施独立供水。加强水源保护,确保水体清洁。〔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改厕。根据村庄实际或群众意愿,采取三格式、三瓮式或沼气式建设水冲厕,每个农户至少建一个室内水冲厕。改厕过程中,依据标准科学施工,确保改厕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爱卫办)〕 
  4.改房。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应保必保,全面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实行“一户一宅”。推介农村民居新户型,对村民建房面积、高度、材料、风格等进行引导。通过粉刷外墙、更换屋顶、安全加固等方式,对宜居旧房进行改造。修缮文化价值突出、地域特色浓郁的传统民居。〔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 
  5.改沟。村庄主干道都要建边沟,全面治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形成网络化的雨水排放体系。具备条件的村庄,要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铺设专用管道或暗沟,收集生产生活污水。加大村庄河道、沟渠整治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的水环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6.改塘。清除村庄水塘的淤泥和沉积垃圾,全面改善水质环境。水塘迎水坡要进行生态护岸,修建洗衣踏步等亲水设施,清理入塘排污渠管,建好进水涵管。水塘四周还要种植亲水植物,达到既整洁美观,又能蓄水灌溉的目标。〔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7.改环境。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陈年垃圾,整治乱建乱放、乱排乱扔,保持村内整齐干净。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改造建设农贸市场。所有村庄都要抓好村庄四周、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及村庄空闲地的绿化,积极营造自然、亲切、宜人的村庄风貌。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新村办、农粮局〕 
  8.电网改造。全面解决村庄用电重过载、低电压问题,实现智能电表全覆盖;优先改造不满足动力电供电需求的自然村,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全面完成中心村的电网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9.广电网络建设。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积极推广电信电视,满足农村居民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责任单位:县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 
  10.通信网络建设。在行政村全覆盖基础上,将宽带网络向中心村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延伸。推进光纤通连中心村,并延伸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责任单位: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二)“8+4”综合公共服务 
  中心村要在“七改三网”建设基础上,科学配置“8+4”综合公共服务设施。 
  11.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综合考虑覆盖人口规模、居民活动半径和地域范围等因素,采取“以县为主、乡(镇)为辅、省市奖补、社会参与”的办法,在村两委驻地或人气较旺、交通便利的中心村,通过对现有设施的综合利用或新建改造,开展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设置,明确服务管理人员(乡村现有干部为主),公开服务项目和流程。通过县乡村服务平台联网,为农民提供“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的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等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综治警务、司法调解、人口管理等社会治理服务,以及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其他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县商务局等〕 
  12.卫生室。所有中心村都要建设卫生室,标准化配置医疗设施,落实卫生服务人员和专项经费,保证卫生人员基本待遇,为农民及时提供基本医疗及预防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13.便民超市。所有中心村都要建设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网点、村邮站),以可靠的商品质量和低廉的商品价格服务广大农民。引导便民超市为农民提供网上代购、农副产品网销、快递代收代发、费用代缴、农业气象信息定制等服务项目,把超市建成服务本地生产生活的综合性窗口。〔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4.农家书屋。在中心村及基础条件较好的自然村,建设农家书屋。根据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规律,规范农家书屋开放时间,切实方便村民阅读。〔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15.文体活动场所。结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设置建设集休闲、健身、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文体活动场所。选派志愿者负责场所管理,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还要设置游客休闲场所。〔责任单位:县体育局、县文广新局〕 
  16.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快城市环卫和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覆盖,统一城乡环卫作业标准。落实“以县为主、乡(镇)为辅、省市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处理)、县处理”运行机制。强化农村环卫的日常监管和责任追究。加快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乡(镇)要建设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村级要建简易中转站)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配置密闭垃圾运输车;村庄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和选配保洁员。〔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农治办等〕 
  17.污水处理设施。城镇近郊的中心村,采用延伸城镇管网的方式,实行污水集中处理;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可运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淹没式生物膜等技术,进行污水集中处理;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心村,可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处理技术,进行污水分散处理。〔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委农工部〕 
  18.公厕。中心村要在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新建公厕,切实方便村民。地处风景名胜区或规划发展农家乐、生态旅游的村庄,也要建设免费公厕,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公厕建得好、管得好。〔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爱卫办)〕 
  有条件和需求的中心村,还要配置小学、幼儿园、金融网点和公交站。 
  19.小学。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教师配备、课程安排、业务指导的统筹管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0.幼儿园。在积极推进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农村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规范园内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为农村幼儿提供就近优质的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1.金融网点。在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兴建金融网点,为农民就近提供小额取现、零钞兑换、消费转账、公用事业费用缴纳、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消费投诉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相关金融机构〕 
  22.公交站。由县交通部门统筹规划,在有需求的中心村和干道旁新建公交站台,站台统一建设标准,设置顶棚、休息椅,挂贴站牌、乘车起止时间表等,方便村民出行。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还要设置导示牌、建设停车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环境美化 
  规划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在改环境工作中,还要合理利用地形,结合民俗民风,对村庄环境进行美化,彰显田园风光,体现乡土气息。 
  23.村口景观。景观营造应自然、亲切、宜人,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建设等,突出景观效果,体现村庄特色与标志风貌。〔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旅游局〕 
  24.水体景观。整治疏通河道水系,改善水质环境。河道坡岸尽量随岸线自然走向,采用自然斜坡形式。滨水驳岸以生态驳岸形式为主,采用硬质驳岸的不宜过长,断面形式宜采用台阶式。滨水绿化以亲水型植物为主,丰富河岸景观。〔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旅游局〕 
  25.绿化景观。以村口、道路两侧、宅院周边、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为绿化重点。道路两侧绿化以种植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宅院周边绿化景观应品种适应、尺度适宜。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应做到见缝插绿。绿化景观材料以本地品种、乡土材料为主,注重保护古树名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旅游局〕 
  26.庭院环境。农户庭院应注重对围墙、绿篱等围合构筑区物和庭院出入口的美化处理,不宜采用大面积的硬质铺装;植物配置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鼓励村民积极美化庭院,营造户户皆美景的环境效果。〔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 
  (四)乡风文明建设 
  27.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中心村、自然村、中心社区以及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社会组织中,健全党组织设置,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落实农村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组织推动者、示范引领者。充分调动村“两委”的积极性,通过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用好集体资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部、县农粮局〕 
  28.精神文明建设。把弘扬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教化结合起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深入开展以“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使每个行政村达到“十个一”目标(即一名义务宣传员、一个道德评议会、一支志愿服务队、一批文明示范户、一部村规民约、一组家风家训、一支农民文艺演出队、一个文体活动小广场或舞台、一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一个身边好人榜),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人文家园、和谐家园。〔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29.乡村社会治理。完善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其他社会组织的功能,探索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强化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全面推行村民主协商,加强村民理事会建设,制定村规民约,完善管护机制,组织村民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公共服务场所以及道路、电力、广电、电信等设施的日常管护。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发展农村志愿服务队伍,注重关爱贫困家庭和“三留守”人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综治办、县文明办〕 
  五、推进步骤 
  1.科学布局定点。按照村庄自主申请、乡(镇)沿线连片申报、县级初选把关的程序,认真抓好每年度的布局定点工作。围绕脱贫攻坚任务要求,优先安排贫困宜居村组开展新农村建设,确保如期退出。2017年村点80%以上要布向贫困村。县新村办将省市批复的村点名册,发至县直相关部门。 
  2.抓好规划编制。县乡两级都要按照四年“扫一遍”的要求和连线成片推进的思路,认真编制“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县级层面修编完善县域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按照先策划、再规划;先规划、后建设的思路,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县城和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内除外),完成2017年拟建村庄规划编制。 
  3.编制项目计划。以村点为单位,认真编制“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项目计划,明确年度应实施的项目名称、投入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县、乡、村要分别汇总编制项目计划表。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村点名册,牵头编制各个项目的实施总体规划以及年度推进方案。 
  4.开展业务培训。县乡分别组织开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新村办业务骨干、村“两委”书记、主任的培训,强化新农村建设意识,提升新农村建设能力。县新村办、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水利、卫计等部门要共同参与,通过培训指导各地抓好村庄规划、宅基地管理、农村建房管理、“空心房”整治、环境整治,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 
  5.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根据村庄规划和项目计划,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县有关部门要对牵头负责的项目加强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县直单位(部门)要结合驻村扶贫工作,抓好贫困村点新农村建设工作。县新村办牵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调度,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及时通报各乡(镇)、村点工作进度和建设质量。 
  6.严格评估考核。把“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纳入乡(镇)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估考核,对各乡(镇)推进新农村建设行动情况、县有关单位(部门)履行新农村建设工作职责情况、支持挂点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新农村建设工作不力的,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和绩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档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到头等重要的位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县四套班子领导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每人每年都要挂点一个成片建设区域。各乡(镇)是组织实施和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协调、加强督导,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以规范农村建房为突破口,狠抓规划的执行到位,彻底解决新农村建设“有新村没新貌”问题;配齐专业管护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建立管护机制,切实抓好村庄的日常管护。县乡两级都要调整充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配强新村办工作力量,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县新村办要牵头抓总,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考核验收办法,加强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情况调度和督导考核。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加大财政投入、整合项目优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同时,还要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充分利用精准扶贫整村推进、保障房、移民搬迁、节能建筑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不断拓宽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根据自身条件出台优惠政策,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和城市工商资本,以BT、BOT等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结对帮扶单位倾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强宣传发动和政策激励,动员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社会力量回馈故里、支援家乡建设。有效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激励机制,加大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建家园。深化农村“三资”改革,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加大集体资金投入。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引导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努力唱响“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品牌,努力在全县形成上下一盘棋、干群一条心,全力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