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委信访局是县委主管信访工作的工作机关,正科级,对外加挂县政府信访局牌子。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部署全县信访工作任务,通报全县信访工作情况。2.处理人民群众写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以及中央、省、市及其他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3.处理人民群众通过“国家投诉办”、“省(市)长信箱”、“省(市)长手机”、“网上信访”、 “县长信箱”、 “政府热线”、短信平台等反映的信访事项。4.向有关乡镇和部门转办、立案交办和督促检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县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批示交办的信访问题,搞好处理结果的反馈。5.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乡镇、跨部门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协调处理或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参与息诉稳控工作。6.总结、分析全县信访情况、综合、筛选信访信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社情民意和意见、建议。7.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推动基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8.宣传和贯彻《信访条例》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推行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依法维护信访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信丰县委信访局(含信丰县省(市、县)长手机、信箱及网上信访办公室)。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全额事业4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31.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4.09万元,较2019年增加38.21万元,增长106.49%;本年收入合计256.98万元,较2019年减少14.2万元,下降5.24 %,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信访法律服务项目费用,2020年度无此项目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2.56万元,占94.3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41万元,占5.6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99.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9.87万元,较2019年增加66.9万元,增长28.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整理接访中心等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1.19万元,较2019年减少31.19万元,下降57.8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的信访法律服务费用均结转在2020年度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5.04万元,占48.37%;项目支出154.83万元,占51.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89万元,决算数为29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4万元,决算数为27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3%,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4万元,决算数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基数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2万元,决算数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3万元,决算数为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2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23万元,较2019年减少25.3万元,下降18.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9万元,较2019年增加140.0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日常公用经费在信访事务支出中体现。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万元,较2019年增加0.31万元,增长44.29%,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三)资本性支出20.51万元,较2019年增加20.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整理接访中心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万元,决算数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73.9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2 万元,下降20.13%,其中:
①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事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②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6万元,决算数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73.9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2万元,下降20.13%,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2批,累计接待48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事项,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机构改革后无该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3万元,降低28.8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12%。
组织对“信丰县信访局”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八个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评价等次为优秀。
组织对“信丰县信访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8个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县人民群众接访中心整修经费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县人民群众接访中心整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人民群众接访中心整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8万元,执行数为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目标完成对县人民群众接访中心完成整修。
2.掌上信访工作经费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掌上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掌上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天候24小时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反映诉求和提意见建议的渠道,大大减轻群众因走访带来的种种不便,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