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信丰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委政协等综合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18:14:31

中国共产党信丰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信丰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信丰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信丰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信丰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有:

信丰县委组织部是主管全县干部党建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指导协调,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知道、协调、检查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全县人才工作,负责全县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委组织部共有预算单位3个,信丰县委组织部本级、信丰县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信丰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编制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人(其中:信丰县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16人、信丰县老干部活动中心11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88人,其中:在职人数63人,包括行政编22人、工勤人员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9人(其中:信丰县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30人、信丰县老干部活动中心9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人员2人;组织部聘用人员3人,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临时工5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信丰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8158.38万元,较上年增加236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0.8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9.3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4.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90.87万元;其他收入17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9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7.5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组织部支出预算总额为815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68.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45.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6.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412.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8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86.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1.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72万元,资本性支出1020.3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7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8.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7%;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6%;卫生健康支出27.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4%;农林水支出252.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0%;住房保障支出79.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8%;其他支出1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2.08%。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72.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86%;商品和服务支出1438.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84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1.92%;资本性支出1020.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51%;其他相关支出1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9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4.17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组织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组织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17万元,较上年减少2.39万元,下降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总额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委组织部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县委组织部2023年农村党员专项

1)项目概述:深入贯彻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等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推动村(社区)干部履职动力、能力、绩效“三提升”,强化村(社区)组织整体功能,实现村(社区)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乡村振兴和城市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立项依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三提升”的实施意见》(赣市办发(2017)7号)、《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9)8号)、《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信丰县关爱激励办法(试行)》和《信丰县村组干部管理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信办字(2016)98号)262个村,每个行政村3万元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信丰县委组织部

4)实施方案:《农村党员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农村党员活动经费

200元/人

党龄满50周年农民党员

≤1200元/人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党员人数

≥13823人

党龄满50周年农民党员人数

≥1300人

质量指标

农村党员参与活动率

≥8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农村党建工作

基本达成

提高农村党员带头示范作用

基本达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委组织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8.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安排。

公务接待费14万元,较上年减少9.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安排。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信丰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组织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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