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委党校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委党校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委党校是主管干部培训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二)贯彻党的干部教育方针,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党校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精神,制定党校发展规划。
(三)根据县委对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会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公务员队伍的轮训、培训规划。负责落实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下达的干部轮训、培训任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员在党校期间表现的考核和鉴定工作。
(四)受县委委托举办专题研讨班、读书班,研讨党的建设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
(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办好以党政干部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骨干为主要对象的培训、轮训,并开展党校校际间的经验总结与交流。
(六)负责党校教学、教研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行政后勤队伍建设。
(七)以多种适当方式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委党校下属单位1个,为信丰县委党校本级。核定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对外联络处、党校函授辅导和电大办公室。
编制数21人,其中:参公编制7人、全额事业编制11人、差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23人,参公人员6人、全额事业11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590.42万元,较上年增加5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0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9.1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188.6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1.95%,;其他收入5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81%;上年结转0.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党校支出预算总额为590.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1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5.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5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8.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项目支出73.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5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0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63.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7万元;其他支出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1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8.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0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党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73万元。具体为:教育支出27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6万元,较上年增加2.13万元,增长10.5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 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委党校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党校2023年新校区购置教学办公设备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党校2023年新校区购置教学设备。
(2)立项依据
根据县财政《关于请求将新党校教学等设备采购经费列入预算的请示》复函。
(3)实施主体
中共信丰县委党校
(4)实施方案
2023年度在新党校的建设中,为保障我校教学及日常办公的正常需求,我校将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入LED显示屏、音响等教学设备。
(5)实施周期
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证我校新校区的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包括新校区购置教学设备成本≤50万元;数量指标包括购置新校区教学设备≤30万元、购置新校区办公设备20万元;质量指标包括新校区教学办公设备购置质量达到要求;时效指标包括按时完成设备购置;社会效益指标包括提升党校培训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包括教职工满意度≥90%、学员满意度≥90%。
2.党校2023年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党校2023年用于教学业务、科研咨询、学科建设、图书资料、信息化建设、教师进修调研等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江西省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3)实施主体
中共信丰县委党校
(4)实施方案
为新时期做好干部培训工作,更好地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我校将这笔项目经费分别用于教学业务、科研咨询、学科建设、图书资料、信息化建设、教师进修调研。
(5)实施周期
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为做好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绩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包括培训、轮训、科研成本≤20万元;数量指标包括完成计划的培训班次达到30个班次以上;质量指标包括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时效指标包括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达到95%以上;社会效益指标包括加强经济方针政策宣传和服务,提升政治认识;服务对象满意度包括教职工满意度≥90%、学员满意度≥90%。
3.党校2023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
(1)项目概述
党校2023年租金返还收入。
(2)立项依据
事业单位租金返还
(3)实施主体
中共信丰县委党校
(4)实施方案
我校将2023年度返还的事业单位租金用于保障我校后勤工作。
(5)实施周期
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3.9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我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包括控制学校后勤保障成本≤3.99万元;数量指标包括完成计划的培训班次达到30个班次以上;质量指标包括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时效指标包括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达到95%以上;社会效益指标包括加强经济方针政策宣传和服务,提升政治认识;服务对象满意度包括教职工满意度≥90%、学员满意度≥9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委党校“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安排。
公务接待费4.2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安排。
第三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