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主要职责有: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是主管信丰县城市建设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城乡住房和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主管全县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规划和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
(三)承担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
(六)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
(七)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工作。
(八)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察执法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内设股室 5 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财务股、信访综合治理股)、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建筑业监管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
编制人数小计32人,其中:行政编制(含1名工勤)人数1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8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9人,行政在职人数1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6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2人,退休人数小计44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信丰县住建局本级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 222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91.8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7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18.52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其他收入 8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上年结转 46.4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6.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222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91.88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11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2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62.2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1.5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53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106.4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64.6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1.6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6.4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32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3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 80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1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19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8.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4.6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26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169.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51.9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3.8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3.97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8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043.9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1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7.9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6.5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8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5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0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8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37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18.52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4.6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148.64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3.85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11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8.5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62.2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1.5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53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6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1.6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32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3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141.51 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 55.56 万元,增长 64.64 %,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加且非税收入增加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3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
(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项目情况说明
1.住建局2024年人员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人员保障经费项目系我局保障原自来水公司改制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现有退休人员20人,每人每月补助430元,全年共需10.32万元用于保障该部分人员经费,以及自收自支人员部分工资和财政聘用的临聘人员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信府办抄字(2016)399号文件、2024年人员保障经费测算表。
3)实施主体。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4)实施方案。预算批准后,根据2024年人员保障经费测算表,自来水公司改制前干部职工现有退休人员20人,依据补贴标准于每人每月发放430元,全年共计需发放10.32万元。自收自支及财政负担临聘人员按照人头数根据一定比例发放财政拨款部分工资。
5)实施周期。每月发放,2024年底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总额为100万元。
2.住建局2024年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化改革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分别确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含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现场检查)服务机构,消防技术服务费用列入年度预算安排。
5)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全面实行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消防验收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等相关文件实施。
6)实施主体。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7)实施方案。预算批准后,根据项目实施需求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分别确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含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现场检查)服务机构。
5)实施周期。2024年底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总额为16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22.9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 2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 万元,比上年减少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 缩减开支 。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