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0 15:27:00

信丰县公安局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各内设部门的贯彻执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应急联动、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处置工作;指挥调度重大案事件的处警。

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侦办涉毒品类案件。

4、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审批管理权限内的公安行政事项。

5、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以及出境、入境和普通外国人在通江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开展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员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挥、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骚乱、恐怖活动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9、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权限办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13、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信丰县公安局本级,单位内设股室35个,包括:森林分局、政工科、办公室、警保室、宣传科、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特巡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 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信访室、看守所、嘉定派出所、高新区派出所、西牛派出所、大阿派出所、正平派出所、小河派出所、万隆派出所、大塘派出所、高桥派出所、小江派出所、崇仙派出所、安西派出所、虎山派出所、古陂派出所、大桥派出所、新田派出所、油山派出所

编制人数小计3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4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4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28人,行政在职人数32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108人,遗属人数13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信丰县公安局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113001)




第三部分 信丰县公安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727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0.7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727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8.2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51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3.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2040万元;项目支出5758.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4.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6.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50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33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31.5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52.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60.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55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04.06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77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0.7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331.5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3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51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3.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2040万元。项目支出5258.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2.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6.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500万元,对企业补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068.03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0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8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81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公安局24年天网工程专项

1)项目概况:2017年,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信丰县公安局于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开展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天网暨数字化城管监控建设,项目的供应商为“江西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信丰县分公司”,每季度根据前端监控考核情况支付租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前端新建及改造监控点共计1421个(其中新建1065个星光级高清网络摄像机、28个星光级高清网络球机、83个高清微卡和改造245个星光级高清网络摄像机),1套30天的云存储系统,同步建设微卡口平台和过车图片存储设备(每个点位过车图片存储时长6个月)。上述1669个点位全部接入信丰县视频监控平台和赣州市公安局建设的视频共享平台;

2)立项依据:信府办抄字【2019】636号、信府办抄字【2016】1053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公安局网监大队;

4)实施方案:用于天网工程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等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719.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2.公安局24年雪亮工程专项

1)项目概况:为加强社会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完成上级全县视频监控探头不少于3104个、255个农村行政村监控探头不少于5个的建设目标,2020年至2021年,县公安局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和流程完成了4个雪亮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并开展了建设。雪亮工程购买服务”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中标,成交价格2382.99万元,项目于2021年7月1通过验收,共建设信丰县雪亮工程实战平台和260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和1套四车道智能高清卡口。城乡雪亮工程一类监控点与社会资源接入平台建设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中标,成交价格2100万元,项目于2021年7月1通过验收,共建设1078个一类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和1套社会资源接入平台。 城乡雪亮工程二三类监控点及视频云存储建设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中标,成交价格862万元,项目于2021年7月1通过验收,共建设422个二三类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和1套视频云存储。农村“雪亮工程”项目信号采集系统建设由江西道森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成交价格208.29万元,项目于2022年八月十五日通过验收,共建成10个信号采集前端及1个信号采集系统平台硬件、1个信号采集系统管理软件。农村“雪亮工程”项目(雪亮四期)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中标,成交价格分别为620.85万元、928.1884万元,项目于2022年八月十五日通过验收,共建成280台人脸抓拍机、445台全彩枪机、230台全目标抓拍机等。以上所有设备全部接入了信丰县视频专网,并与赣州市公安局视频共享平台级联。每季度根据前端监控运行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

2)立项依据:信府办抄字【2020】536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公安局网监大队;

4)实施方案:用于雪亮工程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等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2257.7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比上年增18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本年度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根据制度改革,政法转移支付未列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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