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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关于公开招募老年助餐合作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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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关于公开招募老年助餐合作单位的公告

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信丰县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的实际效益,切实满足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作为老年助餐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26

(二)报名地点

县民政局408室(养老服务

(三)报名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企业、社会组织,可填写《信丰县老年助餐成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同时对服务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并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以及开展老年助餐基本思路或方案(写明目前经营状况、愿意为老年人提供的优惠服务等),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资质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信丰县助餐服务工作。

(三)社会组织应是在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三、相关要求

(一)合作单位承接助餐点后,须在县民政局指导和支持下完成装修设计,达到运营条件。

助餐服务点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

1.统一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指定的老年助餐服务标识;

2.集中就餐区域面积不少于10㎡,能够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

3.同时具备制餐和配餐功能的,厨房区域和食品库房面积之和不少于30㎡;具备配餐功能的,应满足半成品加工需要;

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

5.设置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无障碍设施并进行适老化改造;

6.助餐服务点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运营主体应依法依规开展助餐服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六公示”制度。

(二)优先吸纳现有快餐企业进行助餐项目合作,助餐点推出的老年套餐不超过10元/餐,每天最少保证提供一餐服务,鼓励餐饮企业支持配餐服务。

(三)对于运营情况良好、服务效果显著且具备配餐服务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助餐机构,予以授牌表彰。

(四)县民政局将对助餐点运营效果进行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对运营效果良好的点位,根据后期相关政策,给予部分资金支持,并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对运营效果差的,予以清退。

四、相关政策支持

凡入选我县老年人助餐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享受以下服务:

(一)建设补助。对政府认定且有效运营的助餐机构,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运营补助。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对提供老年助餐的服务机构(助餐点)予以差异化补贴(具体标准按照《信丰县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施行),补贴资金与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据实结算,每年累计运营补助不超过8万元。

(三)其他支持。对运营正常且平均每天不低于20位老人用餐的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店铺租金按规定参照政府用房租赁价,租赁价不高于周边同等商铺租金水平。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信丰县老年助餐成员单位申请表

                             信丰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信丰县老年助餐成员单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