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要求,从源头防控登革热等病媒生物传染病传播的风险,助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定在全县开展2022年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信丰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实施2022年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以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为重点,以科学防治为手段,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落实群众性灭杀和专业队伍灭杀相结合、经常性灭杀和突击性灭杀相结合、化学灭杀和综合防制相结合的措施,全面完善“四害”防护设施,确保建成区范围内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为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范围及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按照《信丰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责任分工,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单位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灭蚊、蝇、蟑螂工作。
(一)城区公共外环境由县爱卫办按照责任分工统一组织实施;
(二)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建筑工地、餐饮酒店、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等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
(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县政中心大院的灭蚊、蝇、蟑螂工作,其他独立办公的县直、驻县单位和县属各国有企业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家属院、宿舍区等责任区的灭蚊、蝇、蟑螂工作;
(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抓好辖区内建成区的村(居)和小区、人员密集区的灭蚊、蝇、蟑螂等工作;
(五)高新区管委会要负责督促园区内各企业开展灭蚊、蝇、蟑螂工作。
三、活动时间及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时间为6月25日至10月31日,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设施、化学消杀、总结评估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5日—6月31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宣传栏、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灭蚊、蝇、蟑螂知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单位、网格要印制一批除害防病、爱国卫生宣传资料,向居民住户免费发放,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之中。各网格责任单位于6月27日(周一)到社区上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灭蚊、蝇、蟑螂知识的宣传,将图片发创卫网格群。
(二)环境整治阶段(6月25日—10月31日)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将环境整治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深入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各重点行业单位要注重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治理“四害”孳生地。
1.各单位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扫垃圾、整沟渠、除积水、清蟑迹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活动,特别是要广泛开展对大街小巷和房前屋后进行翻盆倒罐、铲除杂草,消除各类小积水。
2.由县城管局牵头,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做到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次道路干净整洁,小街巷无暴露垃圾。强化对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开展卫生整治,减少蚊蝇孳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由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居民小区和“城中村”卫生管理,清除垃圾、杂物和积水,清除“四害”孳生地。
4.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强对餐饮单位尤其是“三小”行业的安全卫生监管,督促对其经营场所内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构建干净整洁的饮食环境。
(三)完善设施阶段(6月25日—10月31日)
全县各宾馆、商场、超市、饮食店、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站(库)、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场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和完善纱窗、风幕机及灭蝇灯等设施,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具体责任分工详见《信丰县2022年夏季灭蚊、蝇、蟑螂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附件2)。
1.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和餐饮单位建设和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确保防蚊、蝇、蟑螂设施达标。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四小”行业等公共场所单位建设和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
3.城管部门负责督促集贸市场建设和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
4.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建设防蚊、蝇、蟑螂设施。
5.其它部门负责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建设和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确保防蚊、蝇、蟑螂设施达标。
(四)化学消杀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全县灭蚊、蝇、蟑螂活动投放药物由各单位自行采购,需在6月30日前准备到位,并做好室内灭蚊、蝇、蟑螂药物分发工作。
1.室内施药。7月1日至7月7日,全县居民、单位每天统一开展室内施药,并根据室内病媒生物活动情况精准施药,确保室内蚊、蝇、蟑螂杀灭。推荐室内使用“灭蚊烟片”或使用气雾剂灭蚊蝇,投放“杀虫粉”杀灭蟑螂。灭蚊烟片、蚊香使用时要放在房屋中间,周围不要有易燃物,施药时关闭门窗,人员离开,半小时后开窗通风。气雾剂不要直接对人喷,也不要喷在衣服或皮肤上,不在温度较高或有明火的地方使用气雾剂。灭蟑药要妥善放置,注意使用安全。
2.外环境消杀。各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和城市社区管委会抓好辖区外环境的滞留喷洒灭蚊、蝇、蟑螂药物,重点是窨井盖、沟渠周边,花圃草丛、垃圾中转站、果壳箱等部位。喷药频率原则上要求每周覆盖一次,自2022年7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五)总结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县爱卫办、创卫办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的灭蚊、蝇、蟑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县疾控中心负责开展本次活动投药前后的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和孳生地调查工作,并提交监测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
3.各单位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开展情况,提炼活动中典型经验和亮点,并于10月25日前将活动的书面总结、活动图片、视频材料报(纸质材料)县创卫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以灭蚊、蝇、蟑螂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各项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到位。6月28日前,各单位要将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方案和资金保障等情况报县创卫办。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布各类除害信息,大力普及科学灭蚊、蝇、蟑螂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要大力普及“无积水就无蚊虫、无蚊虫就无登革热”的常识,注重发动群众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之中,广泛开展翻盆倒罐、清理积水活动。同时,要加强科学消杀的宣传,严禁使用农药实施灭蚊、蝇、蟑螂,鼓励聘请病媒生物防治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相关活动。赣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信息已公示在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网址http://wjw.ganzhou.gov.cn/gzswjw/zwgk/202201/8962765fbc0440edb87042c5feea2957.shtml),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三)强化监督考核。本次活动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高质量考评及县创卫工作的依据之一。县创卫办将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组织督导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蚊、蝇、蟑螂密度超标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将依据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领导的责任。
附件:1.2022年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宣传标语
2.信丰县2022年夏季灭蚊、蝇、蟑螂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