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经历平台期后持续下降的过程,是二氧化碳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实现碳达峰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实现“脱钩”,即经济增长不再以增加碳排放为代价。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指出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坚持全国一盘棋,不抢跑,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2022年7月8日,江西省政府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12月29日,赣州市政府印发《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赣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序有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县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我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由县政府印发实施。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
2.《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
3.《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8号)
4.《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府发〔2022〕17号)
5.《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市府发〔2022〕20号)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主要目标。《实施方案》立足我县实际,严格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导向,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十四五”“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的目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等方面指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3.5%,力争达到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为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市下达预设目标,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关于重点任务。
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高能源治理水平,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深化能源制度改革。
2.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碳达峰,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3.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4.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推动运输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运输体系,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建设,引导运输组织效率提升,打造智能绿色物流。
5.农业农村碳达峰行动。推进农业减排固碳、推动农村地区用能结构转型。
6.节能减污降碳增效行动。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7.循环经济降碳行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8.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支持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9.固碳增汇强基行。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
10.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能力,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创建。
四、政策保障举措
1.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扎实推进全县碳排放测算相关工作,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构建碳达峰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智慧控碳;
2.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作用,统筹财政各项资金支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和工程,支持绿色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相关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和科技创新。
3.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节能环保服务和产品出口,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
4.推动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化,支持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培育壮大能源管理、碳排放及碳资产管理等服务产业,探索推行碳排污、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鼓励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污降碳。
解读单位: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蓝生华
联系电话:0797-710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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